SAT阅读最重要的是什么?理清脉络,抓住主要线索才是王道,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OG的89页有一个单长篇的文章,从体裁上来说应该属于议论文。该篇文章的前面有很长的两段介绍,从考试角度来说,一般这样的介绍都不太长,而且只有一段,所以通常建议考生都要看。如果像这篇的情况,考生可以重点看靠前段介绍的开头一句话,如果后面出现转折,则转折句也要看;第二段则是看它的结尾一句话。89页这篇文章介绍的靠前段的靠前句话是Fear of communism swept through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years following the Russian Revolution of 1917. 交代了这篇文章产生的时代背景。
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会了解这是跟俄国十月革命所引发的资本主义对共产主义的恐惧核打击有关,这句话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预设了这篇文章的主线之一,那就是Fear。靠前段未出现转折,我们就直接跳读第二段的末句:The following are excerpts from Darrow's summation to the jury. 通过这句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这篇文章是一篇总结陈词,而且是提交给陪审团的。所以这篇文章应该是涉及到一桩案子,而且这桩案子应该是跟共产主义运动有关。这都是我们根据简介做的合理推断。
既然是议论文,我们下面要对文章本身进行的结构阅读就是重点读各段的首句及转折句。从靠前段的首句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是法庭上的惯用语,辩护律师采取先抑后扬的策略卸掉审判团心理上的屏障。If you want to convict theses twenty men, then do it. 用脚趾头想我们也知道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这样明目张胆的出卖自己的委托人,所以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以退为进。
第二段的段首句,律师Darrow引用了起诉人对他的委托人的评价,紧接着一个转折句,用他们自己的矛去攻了他们自己的盾,Yet this police officer (who the State says is a fine, right-living person) twice violated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while a prosecuting attorney was standing by. 这样一个被宪法认为是遵纪守法的好人的警官竟然在检察官在场的情况下两次违反宪法,如此明目张胆的监守自盗如何自圆其说?这样的陈词会使得陪审团面面相觑,疲于应付,而Darrow得反击才正式开始。
第三段的段首句,Darrow律师开始语重心长地分析案情,并通过一个But 转折句用比较的形式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他的委托人的演讲令人恐惧,但这种恐惧怎么也赶不上那些政客们对工人阶级仇恨得必须将其置于死地的言辞所令人产生的恐惧。
第四段的首句,Darrow阐述了他的委托人被控诉的原因,不外乎是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
结尾一段的首句,Darrow一语中的地指出陪审团成员的软肋--如果不判这些人有罪,就等于说他们也认同被告的信仰。这就让陪审团成员没了后路。紧接着一个转折句,Darrow给了陪审团一个体面地台阶,But I am not here to defend my clients' opinions. I am here to defend their right to express their opinions. 我在这里不是为他们的观点进行辩护,而是为了保卫他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所以到这里,文章的另一条主线的线索词才出现,那就是right。
这篇文章有两条主线:一是机器,同一立场上的还有前面提到的police officer, prosecuting attorney和jury,他们对被告的态度基于fear; 二是律师Darrow, 他对待被告的立场基于right。把握了这两条主线,即便是还没有完全理解文章的一些细节,后面的题目已经都能做了,而且还很容易。
比如难度系数很大的第2题 By "They can afford it if you members of the jury can" (line 30-31), Darrow means that. 这个题定位在靠前段的结尾一句话,但仅仅依靠这一段答案并不好找。根据我们前面总结的这篇文章的第二条主线,只要涉及到Darrow的都跟right有关,所以哪个选项里出现了这个词,就很有可能是正确选项,经过比对,我们发现只有E项符合这个要求,答案自然就是它了。
同样的道理,第6个题也可以根据靠前条主线轻松做对,因为题干涉及到prosecution, 属于机器的一部分,所以答案一定跟fear有关。
SAT的文章是比较难,但大都暗藏玄机,只要我们按照科学的阅读方法提炼出其框架,把握其主线和基调,所有的题目都可以迎刃而解。